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的医保工作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召开和“十三五”规划,以及中央既定的工作部署和任务,按照“固本增基、改革创新”的思路,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目标,着力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稳定均衡的筹资负担机制,有效灵敏的制约激励机制,便捷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平稳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开展总结评估和经验交流,加强对地方的分类指导。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并完善有关政策,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衔接,共同形成托底保障链条。
二是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跟进试点城市情况,研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方案,初步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总体思路和框架。
三是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开展DRGs试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重点推进按病种付费、开展按疾病诊断分组(DRGs)付费试点;完善按人头、床日付费,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家庭医生实行健康管理;完善医保预算管理和付费总额控制,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成本。
四是推进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在2016年实现国家和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建设的基础上,2017年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年底力争扩大到符合转诊条件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医保部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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