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首先需明确定位、责任和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好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这方面,有四点体会:
一是平衡好统一和分散的关系,把握好度。对于标准、规范和信息系统,应该坚定不移推进统一;但对于工作的具体工作方式方法,则应鼓励分散决策,充分发挥地方的创造性,百花齐放探索路径。
二是处理试点与推开的关系,把握好节奏。是先试点、试多久,还是全面推开?时机与火候十分重要。对于新事、大事和难事,先试点、认准后再推开,有利于少走弯路,降低成本;对于认识统一、路径可靠成熟的业务,当断则断,及时、果断全面推开,以免错失时机。
三是关键在于落实,既要指导,也要督导。指导就是解决决策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将统一的政策、标准等要求,将决策的考虑与思路等,通过会议、培训、宣传、调研等落实贯彻下去;督导,就是要保持敏锐性,及时发现落后和异动,督促地方努力跟进、限时改正、不断纠偏。
四是尊重理解出战斗力,既要鼓励,也要鞭策。新事情、新任务要以鼓励为主,鼓励地方敢闯敢试,多鼓励少批评,多关注积极的一面,充分保护地方探索的积极性。要善于发现典型,不吝表扬、肯定。对于一些成熟的业务、要求全面推进的任务,则要关注短板,抓后进落后地区;既要体谅其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更要关注其主观性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大力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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